珠宝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者:孙依婷发布时间:2026-04-23浏览次数:10

“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为及时排查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要求,特制定珠宝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试行办法。

 

1. 管理职责

1.1 学院党政领导是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2 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学院楼内办公及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

1.3 实验中心主任及实验员负责学院各实验室的消防安全。

 

2. 管理内容

2.1 每日做好消防安全巡检,并做好台账记录。巡检内容如下:

2.1.1 检查消防器材前有无物品遮挡和堆放,如有,须第一时间清除。

2.1.2 检查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物品堆积堵塞,如有,须第一时间清除。

2.1.3 检查疏散指示标识有无缺失或损坏。如有问题,须及时联系学校后保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维修或更换。

2.1.4 检查学院楼道、楼梯口有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如有,须第一时间将涉事电动车搬至楼外,再联系车主做后续处理。

2.2 每月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并做好台账记录。如有问题,须及时联系学校后保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维修或更换。

2.3 每学期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组织学院师生参加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并做好台账记录。

2.4 易燃易爆危化品须遵照学校及学院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申购、暂存和使用。

 

3. 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3.1 当学院楼内发生火灾事故,在场师生应坚持“先人后物”、“先控后灭”和“确保重点”的行动原则:

3.1.1 尽可能第一时间利用消防设施开展扑救。

3.1.2 若判断火情无法迅速控制,则即刻组织在场学生的疏散并在楼内呼喊示警,扩大疏散规模。

3.1.3 及时撤离或隔离火场附近的危险物品,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1.4 尝试继续控制火情的同时联系学校后保部门报警求援、向学院领导通报情况。

 

4. 其他

4.1 本学院全体师生,都必须遵守学校、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视隐患如事故,共同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单位:上海建桥学院珠宝学院

修订时间: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