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学院院领导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者:妙鹏发布时间:2018-11-12浏览次数:693

     11月12珠宝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院领导责任分工如下:


院长:

主持学院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政府扶持资金;分管学院办公室。


总支书记、副院长(行政):

负责党建、学生(学工)、宣传、资产、新大楼装修和搬迁,指导工会工作。协助院长处理财务、人事工作;分管辅导员办公室,社团工作室。


副院长(教学):

负责教学、外事、国际合作工作。分管系教学、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卓越建桥计划、招生、毕业、培训(与教学相关的GIC、东华美钻项目等);分管系办公室、实验员办公室。


总支副书记:

协助书记分管党建和学生工作。


院长助理:

协助院长分管科研、校企合作(吴德昇文创项目等)、政府扶持资金、其他培训(HRD、GAC等)、新大楼装修和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