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级本科毕业环节后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4级本科毕业环节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已近完成,为进一步做好后阶段的工作,按照《上海建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要求,各学院应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审查和答辩资格审查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优秀论文的推荐等工作,同时按照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要求启动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1.各学院按照制定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安排表进度,在中期检查结束后上报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和学院中期检查工作总结。
2.启动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毕业论文检测工作。具体抽检办法以学校规定为准。抽检工作在答辩前4周启动,答辩前1周完成论文检测。
3.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
各专业答辩委员会由各系主任担任答辩委员会主任,各专业可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组由3-5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课题,在答辩时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作为评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前各学院应根据专业要求制定统一的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于答辩前2周交教务处。
4.答辩和预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为各学院计划安排表中的答辩时间,原则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应于第11周前结束,(未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在下学期进行二次答辩,各院在下学期第三周前完成二次答辩工作,并上报成绩),各专业在正式答辩前需进行一次预答辩,以及时了解学生的论文准备情况和教师的指导质量。各学院答辩的时间安排表于答辩前2周报教务处,于答辩工作结束后两天内上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5.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工作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各学院要做好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工作,校优秀毕业论文数量一般控制在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的3%左右。对推荐校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各学院专业答辩委员会应进行全面的审核,确定后填写《上海建桥学院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表》,于第13周前将《推荐表》与优秀毕业论文资料一起报教务处。
6.各学院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于第15周将总结与数据汇总表、成绩汇总表一起报教务处。
7.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优秀毕业论文资料由教务处交学校档案室统一保存。
请各学院对照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后阶段答辩和论文质量检查等一系列工作,力争高质量完成2014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
(注:2015级专科学生的毕业答辩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11周,希望各学院(系)做好相关毕业环节的准备工作。)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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